或許我們都曾聽過一種說法:要做自己喜歡的事,全副熱情,自然可以成功。但我們也知道並不是喜歡唱歌就可以當歌手。那麼再進一步界定,做自己喜歡且可以勝任的事情,並且可以維生。那麼這下一定可以幸福快樂了吧!?但是大家會有一個問題:我不知道自己喜歡又可以勝任什麼事情,怎麼辦?於是出現了性向測驗之類的東西,或是列出許多讓有疑問的人自己問自己的問題,例如:想想你小時候的志願?想想你如果快死了,什麼事不做會後悔…?大部份人想不出來,或覺得現在當總統太晚了,然後鼻子摸摸繼續上班。但又有人跳了出來,呼籲熱情是可以培養的,只有當你深入瞭解了才會喜歡,而瞭解需要時間的累積。只要你把事情用心做到好,自然就會成功。這就變成了一種態度的問題,尋找出目前工作的意義,自然會有熱情…

如果你把自己催眠得夠深,說服自己這工作就是熱情,那你就可以成功啦!!對嗎?看,這就和愛情一樣,先談戀愛再結婚幸福呢?還是結了婚再談戀愛美滿?哈哈!我成功把兩個問題混為一談了,順利達到想睡覺的狀態,希望夢裡不會想這個問題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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