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職班的同學說,他兒子因為在台灣找不到薪水能滿意的工作,所以只好去大陸了。
還說了很多對大環境感到失望的話。
 
也是這樣,我才知道高雄市長選舉的訴訟,二審翻盤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法官的見解。
法官解釋「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手段」裡面所指的「其他手段」是「其他和暴力、脅迫類似的手段」,
所以誹謗、抹黑都不算「其他手段」,因此不違法!
 
合理嗎?我頭皮發麻…
政治需要大家的參與,但總是愈關心愈心寒。
 
經濟層面,外移大陸或其他地區是不可擋的趨勢。
待過的幾家公司,只有晶圓代工的還有在台灣擴廠,
現在部門老闆也在預期遲早要調去大陸。
 
工作上要寫一個報告,說明公司現有產品線,哪些一定要留在台灣生產?
如果從這個角度來想的話,好像沒有…
倒不如說在台灣生產有什麼優勢,(不能三通反而是留在台灣的劣勢)
因此留在台灣更好?
 
不知道台灣以後會怎樣?
 
現在開放三通就可以解決一切嗎?如果其他條件沒有改變的話,
也許反而會有更多人去大陸,結果變成自我實現的預言。
 
利之所趨?情勢所逼?非得離鄉背井?
想著想著糊塗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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