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報導說和其他國家比較,台灣的油價算是便宜的。但忽略了兩點:
1.他國的燃料費是隨油徵收,油價已內含;台灣則是隨車徵收。
2.應考量人均國民所得。
目前台灣的燃料費隨車徵收,以最多的1800cc到2400cc車輛為例,每年要繳6,210元。
如果每年用油1000公升,那等於每公升汽油要分攤6.21元。
加上現行95無鉛汽油每公升價格35.4元,合計就是41.61元。
這表示台灣的名目油價低,但實質油價是高的;
而且使得愈常開的車,每公升分攤的單價愈低。
這問題也不是現在才「恍然大悟」,而是汽燃費隨車徵收較簡易、
且可避免農漁機具用油流用、地下油行等問題。
近來交通部對此的回應是併入「能源稅」一起考量和實施。
通盤檢討也許較為周延,但把各種問題集合起來,常是更為棘手,
涉入的利益團體將更多,順了嫂意違了姑意,
屆時到凱達格蘭大道前抗議的「檔期」,可要好好安排。
反而在此對汽燃費隨油開徵較有共識情況下,先著手進行,
爭議會相對單純,民眾也較容易理解。
而對農漁機具用油流用問題,也許可以考慮定額補助,
不然現行作法也可說是獎勵農漁業多耗油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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