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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上滾動的頭顱、雇用盲人的無光餐廳卻有人被殺。CSI常同時用複數的刑案來舖陳劇情張力。想想其實小說或戲劇也常常多線並行,但像這集CSI根本可以拆成兩個故事呢!
這次的案子一件後來真相是意外,一件也在多方探尋後找到出人意表的兇手和行兇動機。每個案子都是個引子,隨著跡證與推理,帶出許多錯綜複雜的人生小故事。
黑暗無光的餐廳,是在什麼情況下發想與創立的?在伸手不見五指的用餐環境裡,又上演著什麼樣的人生百態?看到警察就逃跑的嫌犯,真的是兇手嗎?逐漸的我們都得到了這些問題的答案,彷彿也跟著去辦案推理。
而或許,還可以得到些什麼?由頭顱上的橄欖球帽,線索追到了學校,由學校追到了受害者的身分。再由輸胎屑中,發現成分是屬於go-cart的特用輪胎,再由賽車場中找到可能的嫌犯。最後於嫌犯的供詞裡,找到意外致死的可能性,並由實驗證明。
編劇可能是怎麼發想的呢?或許是從路上掉落的輪胎皮或go-cart給他的靈感,先有了意外發生的原因,然後倒著推過來。什麼樣的情形可能會被行駛中脫落的輪胎皮殺死?高度要一樣、而且要在車後面…
那另一個故事呢?我想實際上應該還沒有無光餐廳吧?上個故事有著現實的存在,無光餐廳的例子又進一步發揮了想像力且需要更多元素的配合,似乎就沒那麼容易了呢!黑暗中的行兇,餐廳、盲人、玩伴女郎,原子筆…我想編劇是不是把許多元素記在卡片,然後抽出排列組合後,再來發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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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跳到我個人最近注意的攝影。在CSI小組,攝影只是用來記錄的工具,就像筆用來寫字一般。但攝影也有畫筆般的功用,這種寫實和創作的雙重性,似乎正是攝影複雜和有趣的源頭。
清楚明亮且比例正確的照片,可以忠實記錄現場,但經過鏡頭帶來的壓縮感或透視感、構圖的裁切、角度及題材的取捨、光線的增減過濾,甚至經過後製,這樣的「創作」最後在一方相紙或圖片中,留下了什麼?忽略了什麼?
在多數觀看者不到1秒鐘已是珍貴的一瞥下能否留注目光訴說更多?在自己日後的觀看能勾起什麼回憶?我按下快門時並不會去思考這些問題,這是否就是我們一般人和攝影大師間的距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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